這個類別如何出現
- 1391大屠殺與集體受洗。數萬人一下子加入基督教社群。
- 15世紀受洗家庭取得職位,並與貴族聯姻。人們開始不滿,也懷疑他們信仰不真誠。
- 1478宗教裁判所成立,其管轄權延伸至受洗者:暗中遵守原有信仰被視為異端。
- 1492驅逐令讓人面臨選擇:受洗或離開。新基督徒的人數再次大幅增加。
這裡有個不易察覺的關鍵法律細節。宗教裁判所無權管轄其他信仰的信徒:它處理的是基督教內部的異端。因此,受洗非但沒有提供保護,反而讓人受到它的管轄。
✕ 迷思
宗教裁判所因猶太人和穆斯林的信仰而迫害他們。
✓ 事實
形式上,它只處理受洗者,指控他們暗中回歸原有信仰。未受洗者不在其管轄範圍內:他們面對的是驅逐。
血統純潔
到了15世紀,血統純潔法規開始出現:只要祖先中有其他信仰的信徒,便會被限制擔任職位、加入騎士團或就讀大學。個人的信仰不再是決定因素。
這是根本性的轉變。宗教界線可以透過受洗跨越,家族血統卻無法改變,而懷疑也會代代相傳。歷史學家認為,這是從宗教區分轉向後來所稱的種族區分的早期例子之一。
一整套證明文件的產業也隨之出現:出身證明、證人,以及查找祖先紀錄。證明家族血統無可挑剔的文件成了貴重財產,而偽造的族譜也變得十分普遍。
人們的命運各不相同。有些家庭融入社會,有些移民,也有些世世代代保留著對自身出身的記憶。關於暗中遵守原有信仰的情況究竟有多普遍,至今仍有爭論。
測試一下自己1 / 2
誰被稱為新基督徒?
為什麼受洗無法讓人免受宗教裁判所追究?
來源
- 「新基督徒」一詞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用來指稱受洗的猶太人、穆斯林及其後代。宗教裁判所的管轄權延伸至受洗者,因為其審理對象是異端;1492年,當局為未受洗者發布了驅逐令。血統純潔法規依出身限制擔任職位的資格;暗中遵守原有信仰的規模,至今仍是歷史學研究中的爭論議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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