觸怒眾神的不是殘酷,而是拿自己和神相比
如果把這些故事連著重讀一遍,你會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。尼俄柏吹噓自己比女神勒托擁有更多孩子,結果她的孩子被阿波羅和阿耳忒彌斯用箭射死。阿拉克涅織布的本領不輸雅典娜,最後變成了蜘蛛。薩堤爾馬耳敘阿斯主動向阿波羅挑戰音樂比賽,落敗後付出了慘痛代價。這三人沒有一個傷害過人:其中兩人只是太過優秀,第三人則膽敢拿自己和神較量。
這種行為有一個專有名詞,叫作傲慢。現在人們常把它翻譯成「驕傲」,但對希臘人來說,意思更嚴重:藉著羞辱他人來讓自己感覺高人一等。在雅典,傲慢不是比喻,而是可以提起訴訟的理由。在神話裡,被冒犯的是神,懲罰也不是為了教訓,而是為了恢復秩序:凡人爬到了不屬於自己的樓層,就會被帶回原位。
為什麼只是無意間看了一眼,卻會被當成蓄意違犯
阿克泰翁是一名獵人。他穿過森林,來到一片空地,正好看見阿耳忒彌斯在沐浴。她把他變成一頭鹿,結果他被自己的獵犬撕碎。沒有蓄意,也沒有選擇:只要看見了,就已經違犯。神聖之物在這裡不像法律,更像裸露電線中的電流:你為什麼碰它,並不重要。
經典神話:哪種行為最常招來懲罰
上面的百分比只是根據教科書常見故事所做的粗略估算,不是依照原始資料統計的結果。不過,第二列並非偶然:待客之道本身就是一項嚴重的禁忌。客人和主人受到宙斯的直接保護,而宙斯甚至有一個專門對應這個身分的稱號。因此,呂卡翁把人肉端給神,結果變成了狼;特洛伊戰爭在形式上也不是從愛情開始,而是從客人帶走主人的妻子開始。報復往往不會止於罪魁禍首:詛咒會延續到後代,就像坦塔羅斯家族一樣。
危險的不是好運本身,而是人把它說出口的那一刻:「我並不比女神差。」
值得記住的是,希臘人並沒有一套統一的規則:不同版本的故事彼此有差異,而許多我們熟悉的細節都來自奧維德。他晚得多才寫作,而且已經是以羅馬人的身分寫作。那些會招來懲罰的「罪名」,是我們根據故事重建出的分類,不是某座神殿裡真的放著一份清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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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
- 故事取自奧維德《變形記》、荷馬史詩,以及偽阿波羅多洛斯《書庫》;傲慢作為法律概念,依據雅典的司法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