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野如何變窄
- 早期方向
- 挑選相符事實
- 解釋不符之處
- 方向成為定案
一開始其實很合理:最初幾個小時需要一個可用的假設,否則就不知道下一步該往哪裡走。問題不在於它出現,而在於它很少有機會面對公平的競爭者。
接著,注意力的一般特性開始發揮作用。符合這個方向的證據看起來很有分量;與它矛盾的證據則像是偶然、錯誤,或需要一個總能找到的解釋。
壓力會把這一切放大許多倍。社會關注、問責,以及上司和親屬的期待,都會推著人走向一個結果;而一個已經投入時間的方向,開始自行保護自己。
如何打破這個模式
✓ 該做
- 一開始就記下替代方向,並將它們保留在案件中
- 把資料交給不知道偵查方向的專家
- 指定一個人,負責找出自己方向的薄弱之處
- 過一段時間再以全新的眼光回看案件
✕ 別做
- 在檢驗前告訴專家偵查人員認為誰是嫌疑犯
- 把認罪當成工作的終點:像檢查其他證據一樣檢查它
- 未經查證就宣稱矛盾的證據是錯的
- 因為已經投入好幾個月,就繼續堅持某個方向
給專家暗示尤其危險。如果專家知道大家期待什麼答案,看到吻合之處的可能性就會提高,這也是現代實務盡量以盲法傳遞資料的原因。
對冤判的檢討經常發現同一種模式:早期方向、被排除的證詞,以及被解讀成支持該方向的證據。重新審視通常來自案件外部,而不是案件內部。
同樣的機制遠不只出現在偵查中:也出現在診斷、事故分析,以及公司裡尋找替罪羊的過程。無論在哪裡,都有同一件事能提供幫助:把考慮另一個方向納入程序。
測試一下自己1 / 2
什麼是偵查中的隧道視野?
什麼有助於打破它?
來源
- 偵查中的隧道視野,在冤判研究中被描述為確認偏誤、第一個方向的錨定效應,以及組織壓力的結合。相關措施包括記錄替代方向、以盲法將資料交給專家,以及進行獨立檢討。情境資訊對專家結論的影響,已透過實驗獲得證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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